×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关于对《赣州市赣县区存量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调整情况》向社会公...

关于对《赣州市赣县区存量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通知

2021-01-02

关于对《赣州市赣县区存量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调整情况》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通知

为加强赣州市赣县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我区自2013年10月1日正式启用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系统,有效防止和堵塞了税收漏洞。随着经济发展,城市建设快速发展,房地产业迅猛发展,特别是撤县设区后,赣州市赣县区存量房实际交易价格有大幅度上涨,2013年核定的存量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已经不能适应当前税收征管。为进一步加强我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经区政府同意,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赣县区税务局已委托第三方房地产评估公司,对赣州市赣县区存量住房及商业用房等用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重新进行了评估,对《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正式启用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核定系统的通知》(赣政办发[2013] 237 号)制定的存量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参见附件,以上调整自正式发文之日起执行。现通过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赣县区税务局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2月2日前通过信函(赣州市赣县区城南大道中段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赣县区税务局税政股)、电话0797-7775557等方式反馈我局。

附件:

赣州市赣县区存量房交易最低计税价格的调整情况.zip

国家税务总局赣州市赣县区税务局

2021年1月2日

立即登录